Articles of Association · 公司章程
已清清楚楚寫入公司章程,受香港《公司條例》(第622章)保護,受六大獨立委員會監督,任何人不可單方面更改。
以下為章程的核心條款摘要。這不是行銷文案,而是真實的法律義務。
本文為章程要點摘要,以通俗語言呈現。完整章程已依照香港《公司條例》(第622章)於公司註冊處存檔,具完整法律效力。
生效日期:2026年3月18日 | 英文名稱:CoEldery 85 Social Enterprise Limited
本公司為擔保有限公司,不設股東,不發行股份。所有成員的最高擔保責任為港幣一元($1)。公司利潤必須依章程規定分配,不得以股息形式派發。
每個項目的淨利潤,必須按固定比例分配:CoLeadery 10%、專項CoOwnery 20%、充值CoOwnery 40%、互助基金 15%、平台服務費 15%。此比例任何人不可單方面更改。
任何涉及85%利潤分配比例的章程修改,須經不少於75%全體成員特別決議通過,並獲長者權益監督委員會批准,方可生效。任何管理層均無法單方面修改。
六個獨立委員會在章程中擁有法定地位,各委員會的權責範圍、否決權機制、成員任免程序均明文規定,不受管理層單方面干預。
公司解散時,所有剩餘資產及利潤,不得分配予任何成員或管理層,必須全數轉移至具有相似社會使命的慈善機構或社會企業,依據法院指示處理。
| 成員類別 | 加入資格 | 核心權利 | 擔保責任上限 |
|---|---|---|---|
| 創辦人特別成員 | 公司創辦人 | 完整治理參與、策略制定 | HK$1 |
| CoLeadery 成員 | 通過項目審核委員會審核 | 發起項目,獲10%項目利潤 | HK$1 |
| CoOwnery 成員 | 免費登記,自願充值 | 消費參與,獲20-40%利潤回饋,互助基金保障 | HK$1 |
| CoPartnery 成員 | 機構/企業合作協議 | 生態合作,ESG報告,長者客群觸達 | HK$1 |
所有成員類別均受章程平等保護。成員擔保責任以港幣一元為上限,無個人財務風險。
擔保有限公司(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)不設股東,不發行股份。成員的最高責任只是在公司解散時,按章程承擔一定金額的保証(本公司為$1)。這意味著沒有人可以透過「持股」來控制公司,也沒有人可以以「股息」形式獲取利潤。所有利潤必須按章程規定用途分配,確保不偏離社會使命。
是的,公司章程是公開文件。完整章程已依照香港《公司條例》(第622章)在香港公司註冊處正式存檔。任何人均可前往公司註冊處網站(www.cr.gov.hk)查閱,或親臨公司註冊處。我們鼓勵所有人自行核實,這正是透明治理的精神。
根據章程解散條款,公司解散時,所有剩餘資產(包括互助基金)必須全數轉移至具有相似社會使命的慈善機構或社會企業,依據法院指示處理,不得分配予任何成員或管理層。消費積分的兌現優先權和互助基金的保護,亦會在解散程序中受到法院監督。這個設計確保長者的資產不會因公司問題而消失。